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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空气净化器,强制执行罚款的措施

发布时间:2023-4-3 14:33:51

       “法官,我是一个68岁的农民,我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花费都是借来的,法院判决以后我申请执行,但是至今还没有拿到钱,请你们帮帮忙!”陆某向承办法官恳求道。电子空气净化器陆某与张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执行标的为29799元,去年受疫情影响且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进入终本程序。近日,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踪迹,于是第一时间恢复执行,力争为陆某追回这笔赔偿款。电子空气净化器集中执行当天,当执行干警到达张某家中,叫醒还在睡梦中的张某时,张某还试图拖延,不愿意想办法积极履行义务。执行人员将其拘传至法院,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拘留、罚款的强制执行措施。张某表示愿意履行,但是一时筹不全,经沟通,陆某也愿意作适当让步,然后双方一致同意以27996.4元了结,案件顺利结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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